在《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中,高育良是汉东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是一位实权派的人物。但没想到这样一位高权重的人物,最后却被抓,实在让人惋惜。剧中陈岩石曾经评价过此人:“高育良这个人品性不坏,贪权不贪钱。”他的被抓,连老领导陈岩石丢都觉得可惜。
高育良能力、手腕、资历都是极为出色的,甚至在沙瑞金没到汉东之前,汉东的工作都是由高育良主持,几乎就是封疆大吏的存在了,没想到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那么如果当时高育良及时与祁同伟进行切割或主动跟沙瑞金交代问题,结局是否会好一点呢?想要知道是否结局会好一点,我们首先得弄清楚高育良的问题。
剧中高育良前期的问题主要是:
1、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收受贿赂
当年的高育良因为被赵瑞龙等人设局,与私营公司老板妹妹高小凤产生私情,最后发展到了隐瞒离婚史与高小凤结婚生子,还因为高小凤私收一套别墅,这些都跟高育良有关系。虽然高育良并没有收受贿赂,但性贿赂,也是属于贿赂的一种,而这就是高育良被抓的根源。
2、违规批地。
当初因为与李达康搭班子时的不和,高育良一直想要弄走李达康,甚至自己也承认,如果可以弄走李达康,他是愿意付出一些代价的。而赵瑞龙的出现,就帮高育良解决了这个问题。作为代价,高育良违规批了吕州美食城这个项目给赵瑞龙靠着父亲起家的赵瑞龙,污染了湖水,给当地环保带来了巨大的损坏。
、滥用职权
为了迫使反贪局侯亮平中止对刘新建的审讯,身为委政法委书记的高育良竟然授意肖钢玉诬陷侯亮平,迫使侯亮平停职被调查。高育良此举已经对正常的司法活动进行了干预,可以说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已经属于滥用职权范围了。
而第三点是在之后的,在这之前,高育良实质上只有前面两个问题而已。平心而论,第二个问题算不上多严重,大概率受处分。即使是第一点,如果高育良能够在前期及时与祁同伟进行切割,主动的向沙瑞金交代问题,其实未尝没有回转的余地,即使被查,也不至于会落到后面被判18年的境地。
要知道剧中沙瑞金可是给了高育良很多次主动交代问题的机会,如果高育良有李达康那样的觉悟主动交代问题,不至于落到后面的地步。除此之外剧中高育良其前妻吴老师也多次劝高育良与祁同伟切割。
甚至高育良自己曾经也一度走到沙瑞金办公室想要举报祁同伟,但最后因为顾及到太多,而没有进行下去。可以预料的是,如果高育良当初能狠下心来与祁同伟进行切割或向沙瑞金主动交代问题,那么高育良所要受到的处罚并不会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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