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防城港市检察院以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该案涉嫌走私羚羊角根,犀牛角72.08克,经济价值高达千万!
经依法审查查明,年1月10日至17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向境外订购羚羊角并在中国境内接货。1月22日,其驾驶汽车返回广东,途经检查站时被缉私民警当场查获,此外,还从车上查扣到一块犀牛角。经清点及鉴定,涉案羚羊角根,均来源于高鼻羚羊,属于国家I级保护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涉案犀牛角72.08克,来源于白犀,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蓄意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订购并接收走私入境的珍贵动物制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案件受理后,防城港市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市委筑牢边海疫情防控铜墙铁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质量关,从严从快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批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总台记者廖汨刘畅)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